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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房屋是一项重大决定,签订合同也是一个很严肃的法律行为。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,不可以任意修改或取消合同,否则要付违约责任。
(1)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,但拿不到银行贷款怎么办?
大多数人买房是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,而且许多人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后才与银行商洽贷款事项,因此有可能出现签了合同拿不到贷款的情况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取消合同而又避免违约责任呢?
买主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加上一个条件条款(condition clause),
即允许买主在几天之内申请贷款,如果拿不到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利率标准,买主有权取消合同,所有定金退回买主,双方互不追究责任。
这个条款不包含在标准合同中,买主要根据自己的信贷能力把这个条款加入合同中,才能够给自己留一条退路,不至于因为拿不到贷款而违约。
同样,如果买卖任何一方在房屋交吉前要求某项条件必须满足,比如买主要求验房,或者是要先卖掉现住的房子才能买新房等等,那么双方一定要把各自的要求以条件形式明确写入合同,以备万一该条件达不到时,可以取消合同。
(2)
签了买房合同,卖主答应交吉前提供有关房屋的文件,如税单,防火证明等,可直到交吉前还没如约交出这些文件,买主有权以此理由拒绝交吉吗?
这个问题要看合同中卖主的责任是怎么规定的。 有两种可能,一:
条件条款(condition)形式,即规定卖主必须在某日前向买主提供某些文件,或完成某个事项,如果没有按时完成,则合同作废,定金如数退还。
二:保证条款 (warranty) 形式, 即卖主保证向买主提供某些材料,但没有明确规定买主有权取消合同。
在法律上这两种条款有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。条件条款:条件没满足时,合同自动作废。
保证条款:这时虽然卖方的保证没有完成,买方却没有当然取消和同的权利,买主应该按时交吉,但可以保留事后追究对方违约的责任,诉求合理的赔偿。也就是说,一方违约时,另一方并不当然有权中止合同。曾经有一个案件,卖主保证该房可以作为多套公寓合法出租,而事实上,交吉前卖主根本没有拿到可以合法出租的政府文件,
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依然判买主必须履行合约,买下此房,然后再告对方赔偿损失。
因此签订合同时,一定要考虑清楚,各项条件必须写清楚, 最好请律师审阅一下合同。
(3)律师费
不少朋友询问房产交易的律师费,大体上律师费分为几个部分
(a)律师代政府收的费用:最大一笔是房产交易税(LANDTRANSFER
TAX),大约是房价的1%(多伦多地区),首次置业者如果购买新房 ,大多可以免交此费用。
(b)杂费:含产权调查费用,税务,水,电等调查费用等等。
(c)律师费: 由于不少费用难以确定,律师常常不能给顾客具体的费用。
为了方便顾客,我们律师楼对房屋买卖业务采取统一的收费标准: 买房:1100元 ---(含G.S.T.,一个银行贷款的律师费及所有其他费用,除了房产转让税,即
LANDTRANSFER TAX要另外付费) 卖房:750元 ---(所有费用,含G.S.T.)
(4) 房屋买卖双方可以请同一个律师吗?
一般情况下,房屋买卖双方最好请不同的律师,因为律师的责任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,而房屋买卖双方是有利益冲突的。尤其是在商业物业买卖,生意买卖中买卖双方一定要请不同的律师。如果情况单纯,房屋买卖双方也可以请同一个律师。
(5) 房屋买卖过程之中什么时候请律师?
最好在签合同前请律师审查一下合同,尤其是新房,Condon和Townhouse的买卖合同。新房买卖合同中常常会要求额外付一些费用,如公共道路建设费用,植树种草费用等等,有时可达一,二万元。Condon和Townhouse则可能出现管理费用,维修费用大幅攀升的情况。很多买主不了解这些情况,到交接时才发现,又不得不买。签合同前请律师看合同,至少可以做到心中有数。
(6)房屋买卖要给律师多少准备时间?
一般来讲,顾客在房屋买卖前,应至少提前三,四周(Closing
Date前,即交吉日前)将所有文件交给律师。当然,越早越好。
在这里,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一个时间,即:Requisition
Date。这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的一个产权调查期限。如果在此时间前律师完成房屋的产权调查,结果发现房屋产权方面有严重问题,那么可以据此做出不购买房屋的决定,买卖和约解除,订金退回。而如果在此时间后才发现产权有问题,或许不能中断交易,只能履行和约。某些时间律师也无法掌控,比如政府部门回复税务问题的文件一般需要二周时间。再如,银行核准贷款的文件,银行内部作业常常也要一,二周时间才能交到律师手中。
注:以上内容只供参考,不是法律意见,具体案件请咨询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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